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因工作需要馬鞍山市水利局招聘駕駛員1名。
二、資格條件
符合《崗位計劃表》(詳見附件1)規定的崗位學歷、專業資格、相關技能等基本條件。
報考人員應同時具有下列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崗位計劃表》中的“45周歲及以下”為“1978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選聘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選聘程序及辦法
選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駕駛技能測試、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與聘用等步驟依次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2.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地點:馬鞍山市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217辦公室(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大廈輔樓2樓,市湖南東路2855號<國際華城南門對面>)。
3.報名者須攜帶材料:
(1)本人簽名確認的《考生報名登記表》(附件2,請自行下載填寫并打印,需粘貼本人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學歷證書、技能資格證書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證件照1張。
(3)本人簽名確認的《報考誠信承諾書》(附件3,請自行下載填寫并打印)。
4.報名者須提供本人真實材料和真實信息,否則將取消其應聘資格。
5.所有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6.報考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比例應不小于3:1,不足3:1的按實際報考人數確定。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內容主要為:審查考生報名時所提交的相關資料及證書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是否真實有效。
2.資格審查結果將在報名結束三個工作日內在“人力資源招聘群”公布。
(三)考試
考試采用駕駛技能測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駕駛技能測試
(1)確定駕駛技能測試人選(不足比例人數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駕駛技能測試成績滿分100分。
(2)駕駛技能測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
(1)根據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末位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
(2)主要考察綜合素質、業務素質等。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向應聘者公布。技能測試與面試成績按5:5的比例合成總成績。最后一名如合成成績相同者,以面試成績高者錄用。面試成績需達到70分,如進入面試人員面試成績均未達70分,取消本次招考。
(3)上述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計算時分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體檢與考察
根據最終成績按1:1的比例依次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體檢、考察工作。
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的體檢標準執行,在三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醫院體檢專用公章。
考察。重點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信用狀況等方面表現。
如體檢、考察不合格,對總成績后一位的遞進,進行體檢、考察,以此類推。
(五)公示與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報市相關部門備案,在馬鞍山市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按規定公示3天。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可以向市水利局反映。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報批或備案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新進工作人員根據有關文件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關政策和待遇
聘用人員與市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直接簽訂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3年。聘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予以續聘。
根據單位相關規定,由招聘崗位所在用工單位負責新錄用人員的日常管理,對其進行年度考核。對年度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的,按《勞動合同法》規定予以解聘。發生勞動爭議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及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一經聘用,工資待遇根據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五、監督檢查
根據《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文件規定,由市水利局負責新錄用人員的日常管理,對其進行年度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和不稱職三個等次。對確定為稱職及以上等次的,可根據工作需要進行續聘;對不稱職等次的,予以解聘。發生勞動爭議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及雙方簽訂的勞務派遣合同或用工協議相關條款執行。
一經聘用,執行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制定的《關于印發規范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薪酬待遇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馬人社〔2020〕13號),起聘工資按該通知中規定的相應標準施行。
報名咨詢:0555-2486411(市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監督舉報電話:0555-2366818(馬鞍山市紀委監委駐市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0555-8362717(市水利局辦公室)
(電話自公告發布后啟用,在工作日辦公時間使用)特此公告。
附件1:崗位計劃表
附件2:報名登記表
附件3:報考承諾書
馬鞍山市水利局
馬鞍山市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