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門,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企事業單位:
為規范我市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管理,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現將辦理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范圍
(一)通過省級及以上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組織的考試(或認定)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水平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
(二)通過評審并由省、市、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有市級及以上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授權單位)發放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三)市、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市主管部門或授權的市人事代理機構發放的專業技術資格認定證書;
(四)職稱外語(古漢語、醫古文)、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
(五)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管理的其他職稱證書。
二、辦理程序
(一)通過省級及以上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組織的考試(或認定)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水平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合格人員名單,主管部門或單位按要求統一到指定地點辦理證書登記手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復核后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辦理,主管部門或單位到登記地點統一領取、發放。
(二)通過評審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高級一般由市主管部門到省相應評審委員會日常工作承辦部門統一領取、發放;中級和初級,由評委會審批部門統一制作,相應評審委員會日常工作承辦部門發放。
(三)按照《馬鞍山市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認定專業技術資格暫行辦法》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中級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制作,按申報渠道發放;初級由審批部門按要求制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加蓋公章后,由審批部門發放。
(四)職稱外語(古漢語、醫古文)、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由單位到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發放。
職稱證書遺失需要補辦的,申請人須在有國家統一報刊號的市級以上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遺失聲明須包括證書持有人姓名、性別,證書名稱、證書編號、取得時間等),并按要求填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補發登記表》,提交補辦證書申請,并提供遺失聲明、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經主管部門審核后,按原證書發放程序申請辦理。
三、其他事項
(一)各類職稱證書實行統一制作,統一編號。通過評審、認定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由審批部門統一編號。
(二)各部門應確定專人負責管理職稱證書,嚴格證書領取手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毀、挪用、偽造或擅自涂改、翻印證書。
(三)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四)當涂縣按照證書管理范圍參照執行。
二O一O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