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國家機關2004年招考工作
2003-10-15
為滿足中央、國家機關補充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需要,根據有關規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決定組織實施2004年中央、國家機關以及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所屬機構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工作。
據介紹,2004年中央、國家機關共有112個部門的近8000個職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考。
在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制定的《招考實施方案》中規定,本次招考全部實行網絡報名,報名期限為2003年10月18日-28日。2003年11月29日在全國各省會城市和直轄市舉行公共科目的筆試。面試工作將于2004年2月底以前完成。整個招考工作于2004年4月15日前結束。
報考A類職位的報考者參加《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和《申論》兩科考試;報考B類職位的報考者參加《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一科考試。
據了解,2004年中央、國家機關的招考工作具有五個特點:一是招考對象主要面向高校畢業生,除200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應屆畢業生外,2002年、2003年畢業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未落實工作單位、戶口仍保留在原就讀學校的優秀畢業生以及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人員也可報考;二是中央、國家機關所有垂直管理單位全部納入中央、國家機關統一招考之中;三是招考人數是自考試錄用制度實施以來最多的一年;四是進一步改革了試題內容,在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科目中增加了言語聽力理解的內容;五是調整了定時定期考試的時間,將報名和考試工作較往年適當提前。
有關部門強調,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公共科目考試范圍以《中央、國家機關2004年錄用考試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犊荚嚧缶V》可通過人事部網站進行查詢。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公務員考試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公務員考試的培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