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事廳、新聞出版局《關于做好2003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皖人辦發〔2003〕54號)文件精神,現將我市此項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級別及科目設置
2003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分為初級、中級兩個級別,科目設置為“出版專業基礎知識”(初級、中級)和“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初級、中級)兩個科目。對在2001年9月10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出版專業初級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只需參加相應級別“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一個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專業相應級別的職業資格證書。
二、考試時間及答題方式
2003年度全國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定于10月12日舉行,上午9:00—12:00考“出版專業基礎知識”(中、初級);下午2:00—5:00考“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中、初級)。各科目均由客觀題和主觀題兩部分組成,客觀題部分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部分在答題紙上作答。
三、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2003年度出版專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宣傳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熱愛出版工作,恪守職業道德。
(一)報名參加出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以上學歷(面向社會放開);
2、2001年9月10日前,已受聘擔任技術設計員或三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
(二)報名參加出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2001年9月10日前,按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編輯、助理技術編輯、二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滿4年;
7、2001年9月10日前,受聘擔任非出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出版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
四、報名時間及辦法
報名時,考生應攜帶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與聘任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從事出版專業相關證明,按有關規定要求認真填寫《資格考試報名表》(見附件),并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張(照片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辦理準考證,或一律作違紀、成績按零分處理),于2003年6月25日、26日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報名手續,逾期不予補辦。
五、考場設置及準考證辦理
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點、考場原則上設置在省會城市。省人事考試中心對全省報名信息進行匯總后,統一編排考場、準考證號碼,并根據報考人數安排考試地點。考前一周,考生可撥打16897730,或向市人事考試中心(電話:2324449)、市新聞出版局(電話:2478983)咨詢考試地點等有關事宜。
六、培訓工作及指定用書征訂
考前培訓工作,以及考試大綱和指定教材的征訂等工作由市新聞出版局負責。
七、收費標準
報考費用暫按報名考試費每人每科55元、上繳國家有關部門每人每科12元合并收取。
八、其它
考生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正式有效身份證(或軍官證)方可進入考場,考試時可攜帶鋼筆、圓珠筆、2B鉛筆、橡皮和計算器(免套、非立式、無儲存功能),嚴禁攜帶任何通訊工具及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否則一律按違紀處理。
二OO三年六月十七日